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学校为了增加学生的阅历,会组织一些校外活动,而组织校外活动的时候,最为重要的就是保障学生的安全,避免意外的出现,那么在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受伤谁担责?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在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受伤由什么人担责
学校组织校外活动时学生受伤的,如果学校没有尽相应义务的,由学校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第四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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