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为:注册有效期3年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三个月前,按照规定申请延续注册申请。
数量限制
0
二、办理材料
三、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形式审查——纸质审查
流程图
四、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 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
五、办理时限
承诺期限:15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市公安消防总队
七、办理费用
是否收费
此项无需收费
八、法律依据
b) 《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2017年公安部令第143号)第10条;b) 《注册消防工程师管理规定》(2017年公安部令第143号)第9条;a)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2008年修订)第34条
文章来源:天津市政务服务网(http://zwfw.t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