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相关问题有哪些?下面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哪些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应当缴存住房公积金?黑河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 想要了解更多关于黑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相关问题有哪些的知识,跟着华律网小编一起看看吧。

1、哪些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应当缴存住房公积金?

黑河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2、单位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单位办理完成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3、住房公积金缴存的业务年度是怎么划分的,和正常的财务年度一样吗?

住房公积金缴存的业务年度划分和财务年度的划分不同,为本年的7月1日开始至次年的6月30日止,结息日为每年的6月30日。

4、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是多少?

单位和个人的缴存比例为5%-12%之间。

5、住房公积金的缴存金额是怎么确定的?

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上一年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

6、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的上限是什么?

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上限原则上不应超过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倍。

7、一般具备什么条件可以提取职工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解除劳动关系

(四)调离黑河市行政区域的;

(五)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8、需要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的缴存职工存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并且未结清,能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缴存职工如果存在住房公积金贷款且未还清,是不能办理提取业务的,必须在结清公积金贷款后才能办理提取业务。

9、怎么能查询到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中的余额?

职工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前台进行查询,也可以拨打公积金热线或进入黑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进行查询。

这些就是我们在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小编的这篇文章能给你带来帮助。如果你想要了解更多关于这些方面的内容,也可以到网上进行搜索查询。

相关法条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