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社会中,相信有不少人都了解到关于调解书违背自愿原则的情况比较常见,在司法实践中,通常法院调解都应在双方当事人不违反自愿的基础上,否则该调解协议内容无效。对此,华律网小编在下文为您具体介绍有关调解书如何算是违背自愿原则,希望分享的内容能够有所帮助。

调解书怎么才算违背自愿原则

如因当事人表达能力限制或者其他因素的影响,使得调解协议的内容并非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时,人民法院经过审查后应当不予确认该调解协议的效力。无论是程序上的不自愿还是实体上的不自愿,均属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都可以据此提起再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

综合上述,小编整理有关调解书如何算是违背自愿原则的相关内容。由此可见,实际上,根据法律规定,如因当事人表达能力限制等因素影响当事人真实意思表达的,该调解协议应当不予具备法律效力。如果你对这方面还有更多问题,华律网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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