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经每年年度审批机关年检考核,无存在不能继续办学情况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民办学校申请换证须由举办者提出,经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同意,报审批机关核准。

二、办理材料

董事会议人员的会议签名

提供文凭毕业证书、中级以上专业职称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技能证书。

对应财会人员的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完善审批表内所需信息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申请人进入网上办事大厅→填写有关事项信息后提交申请→网上审核平台通过后凭网上通知的有效期内到人社部门窗口提交相关纸质资料→受理后15个工作日后得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窗口办理流程

接收受理人员受理审核内容为: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资格;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格式是否规范、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是否属于本部门受理范围;是否停止办理。符合申请资格、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等符合受理要求的,在受理系统填写“该申请符合受理要求,予以接收受理。”的意见;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格式不规范,或不属于本部门受理范围,或停止办理的,在受理系统填写“该申请不符合受理要求,不予接收受理”的意见。

特殊环节

四、办理地点

英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303

五、办理时限

30 (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英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2013年修正)(2017年)

第十二条 申请筹设民办学校,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办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二)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三)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四)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机动车牌证工本费等收费标准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04年)

第十四条 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筹设批准书; (二)筹设情况报告; (三)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四)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五)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机动车牌证工本费等收费标准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04年)

第十条 设立民办学校应当符合当地教育发展的需求,具备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民办学校的设置标准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设置标准执行。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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