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法律并没有对个人破产作出规定,只有法人企业才具有申请破产的主体资格,企业破产一般是由于债务过重造成的,企业破产后就要进行清算,那么公司破产与财务负责人有关吗?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公司破产与财务负责人有没有关

依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企业破产与公司的财务负责人没有关系的,企业破产后由企业的破产财产清偿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第三十条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

第一百零七条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企业破产与公司的财务负责人没有关系的,企业破产后由企业的破产财产清偿债务。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相关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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