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作为我国发展的一线城市,教育水平也是非常的高,所以北京是很多学子向往的地方。很多研究生想要把户口落在北京,方便以后发展。在此,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研究生申请北京户口相关方面的法律知识,欢迎大家阅读,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研究生申请北京户口

引进毕业生原则上应具有研究生学历。引进当年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5周岁,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7周岁。其中,教育、医疗卫生系统引进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文化、体育系统和郊区用人单位可适当引进本科毕业生。引进当年本科毕业生一般不超过24周岁,毕业院校应为北京地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京外地区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在校期间创业毕业生符合条件者可申请引进

《办法》首次提到,在校或休学期间创业的毕业生,符合一定条件者可申请办理引进。需要满足的条件包括三个:一是毕业生本人为创业企业发起人或主要创始人;二是创业企业创办时本人持有股份比例不低于10%(不包含股份转让、后期入股等情形);三是创业企业属于高精尖、文化创意等本市重点支持发展的产业,创新创业成效突出。“目前正在对‘成效突出’如何界定进行调研,还将对此出台标准。”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此外,三类情形下,非京籍毕业生可直接办理引进手续,且不占引进指标。一是父母为北京支边人员,且在本市有直系亲属需要照顾的毕业生;二是父母为北京知青,且在本市有直系亲属需要照顾的毕业生;三是上学期间父母双方均已调京且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毕业生。实习期离职将停止办理落户

《办法》还强调,毕业生实(见)习期内主动离职或实(见)习期内考察不合格,并经延长考察期仍不合格的,可由用人单位申请,经主管单位审核,报市人力社保局批准撤销其《接收函》,停止办理落户。

对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或毕业生及其利害关系人存在行贿行为的,取消引进资格,对不良信息按照本市有关规定予以记录,信息有效期为5年;已取得本市常住户口的,会同有关部门予以注销;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在其中,大家需要注意的是:在京读研究生无需重新办理身份证,并且不只是读研,你离开本地去外地无论从事什么,都不需要到新的地方重新办理身份证。个人的身份证号是本人终身不变的,在任何地方都是有效的身份证明。大家如果还需要其他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华律网会给你最专业的答复。

相关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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