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社会中,相信有不少人都了解到关于破产和清产核资的问题比较常见,在司法实践中,国有企业在关闭时,应当依法进行清产核资,核准国有资产是否流失。对此,华律网小编在下文为您具体介绍有关破产是否需要清产核资,希望分享的内容能够有所帮助。

破产要清产核资吗

只有国有企业申请破产时,需要清产核资。根据《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清产核资的范围第七条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要求企业进行清产核资:

1、企业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超过所有者权益,或者企业会计信息严重失真、账实严重不符的;

2、企业受重大自然灾害或者其他重大、紧急情况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造成严重资产损失的;

3、企业账务出现严重异常情况,或者国有资产出现重大流失的;(四)其他应当进行清产核资的情形。

第八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进行清产核资的,由企业提出申请,报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1、企业分立、合并、重组、改制、撤销等经济行为涉及资产或产权结构重大变动情况的;

2、企业会计政策发生重大更改,涉及资产核算方法发生重要变化情况的;

3、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企业特定经济行为必须开展清产核资工作的。

综合上述,小编整理有关破产是否需要清产核资的相关内容。由此可见,答案是肯定的。实际上,根据法律规定,各级国有资产监督机构,可以要求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清产核资。如果你对这方面还有更多问题,华律网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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