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可以分为刑事自诉案件和刑事公诉案件,公诉案件是由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提起的,以国家的名义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那么公诉案件开庭之前调解吗?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公诉案件开庭之前可以进行调解吗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符合和解条件的刑事案件,如果在被害人同意的情况下,司法机关是可以对案件进行主和解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七十七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第二百七十八条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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