殴打他人导致对方身体受伤,对方或是附近的人会打电话报警,等警方来到了现场后殴打工作也早已经停止了,在这种情况下,殴打他人是否能够立案呢?华律网小编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殴打他人立案标准

故意伤害罪的刑事立案标准是造成被害人轻伤,达不到立案标准,可以给予治安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殴打他人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警方是会立案处理,殴打他人的行为人也需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接受相应的处罚。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华律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相关法条

[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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