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生证是孩子出生后上户口等需要用到的证明,为了不和其他时间冲突,一般都会提前办理好。那么,山东单独二胎准生证办理流程是什么呢?下面,华律网小编就整理了与二胎准生证办理相关的内容,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准生证办理流程:

根据《山东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

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当在妊娠前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证。申请办理生育证时应当提交生育申请书,并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

(一)双方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二)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生育证明;

(三)已收养子女的,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明;

(四)具有本条例规定的特殊情形之一的证明。

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对公民的生育申请及时受理、审核,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将审核意见和申请人的申请材料报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日内对符合生育条件的发给生育证;对不符合生育条件的以书面形式告知不批准生育的理由。

本省居民涉外生育,涉及香港、澳门、台湾同胞的生育以及归国华侨和出国留学人员的生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华律网提示:值得注意的是,“二胎”不等于“二孩”,已育有双胞胎夫妻不符合“全面二孩”政策标准,再次生育时仍需办理二胎准生证。有些地方允许女方怀孕后再办理二胎准生证。有些地方要求只要在出生之前办下来都可以,出生以后半年内也可以的,不过出生后办起来比较麻烦,因为在医院生的时候医院根据准生证来给你出具出生证明。

相关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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