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屋购买时,有时候我们会遇到有人想要购房但是不满足购房的条件,因此一些人通过借名买房。但是这种情况下就会产生一定的法律纠纷,那么我们是否需要进行房屋确权呢?对于这个问题,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借名买房案件腾房之前是否需要确权

借名买房是债权关系,不能确权。

《物权法》

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第十九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的,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起诉,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因此,在实际中这种案件也是常有的事,这对于实际的出资人来说存在着很大的风险。大家需要根据相关的规定来进行处理,在法律上是不能进行确权的,这是非常重要的内容,对于自身的利益有直接的联系。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华律网专业律师。

相关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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