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现在的商品房都是属于出让土地性质的,这个性质的房子,在进行交易的过程中,不需要再缴纳土地出让金,如果是属于划拨的话,就要缴纳土地出让金的,那么拖欠的费用有没有滞纳金呢?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土地出让金

土地出让金是指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指土地出让的交易总额),或土地使用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续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的续期土地出让价款,或原通过行政划拨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和投资,按规定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

二、拖欠土地出让金需要缴纳滞纳金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税收滞纳金支出不得扣除。上述规定中明确,不能税前扣除的滞纳金限于税收滞纳金,即由于纳税人各种原因逾期缴纳税款而产生的滞纳金,例如纳税人逾期缴纳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城建税等税种而产生的滞纳金。而企业由于种种原因逾期缴交社保费而产生的滞纳金,则不属于上述规定的税收滞纳金,所以,逾期缴纳社保费而产生的滞纳金,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这种土地出让金拖欠的行为的话,一般来说这个滞纳金还是会有的,只不过这个滞纳金的费用很低,一般来说,这个土地出让金只有在对于划拨土地性质的房子才会产生的,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华律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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