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公司经营不善,申请破产重整的时候会,优先对公司的债权进行处理以及债务进行清查,这个过程当中就会对公司的每一份债权所属的主权人进行确认。那么如果在破产重整过程当中,有某些债权无法进行确认该怎么处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公司重整期间债权未确认怎么办

债务人、债权人对破产管理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以实体判决的形式审查确认有争议的债权。

我国《企业破产法》立法对破产程序和实体争议民事诉讼程序已采取分别审判主义,故债权确认诉讼并不会影响作为主程序的破产清算程序。但是,由于债权确认诉讼的目的在于确定债权能否参加破产财产的分配,而债务人破产案件与有关债权确认诉讼案件的审理程序分别进行,两者往往不能同步,故必然会产生法律上的程序协调问题。

可以看到公司破产重整过程中,即使有某部分债权没有进行确认,也不影响破产重整的流程以及进行财产分配,需要注意的是,债权确认的意义在于参与破产重整过程,如果确认时间拖延的话,那么将失去确认的意义。这个时候建议咨询一下相关律师帮忙处理。华律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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