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未婚先孕的女性依然可以享受相关的女性保护权益,但是国企员工未婚先孕却是明令禁止的,一旦违反会受到相关的行政处罚或者纪律处分,对个人的前途影响也会很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相关法律条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未婚先育是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根据《计划生育法》

第四十一条

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四十二条

按照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

一般情况下国企员工出现这种情况的相对较少,因为国家机关对于女性福利待遇都是能够极大保证的,不会像个别民营或者私企变着法子压榨员工。以上是小编为给大家做的整理,如果有相关详细咨询欢迎到华律网咨询专业律师。

相关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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