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部分的商务活动当中合同的正确履行都有很重要的作用,因为只有通过合同的正确履行,才能更好的实现双方的共同利益,但是有的时候还可能因为某些突发情况,导致一方无法顺利完成合同的履行,这个时候就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那么行使不安抗辩权需要经过法院吗?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行使不安抗辩权经法院吗
在决定行使不安抗辩权那时候可以立即中止履行合同或债务,并不用经过法院
我国《合同法》明确规定,主张不安抗辩权,先履行债务的一方应当举出对方有不能履行债务或者有不能履行债务可能的情形。有确切证据的,先履行债务的一方不安抗辩权主张成立;没有确切证据的,先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的不安抗辩权主张不能成立,并构成违约。
我国《合同法》第68条的规定是:“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第69条规定:“当事人依照本法第68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可以看出只要有充足的证据可以证明对方无法履行债务或合同,那么就不用经过法院立即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但是如果证明对方并不是无力履行债务合同那么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的行为,就会构成违约。如果遇到什么难题,建议咨询一下律师帮忙,华律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