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对违法行政法律法规的当事人是可以进行行政处罚或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强制措施主要是限制人身自由、查封冻结财产等的强制性措施,那么行政强制措施做错了怎么办?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行政强制措施做错了如何处理

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强制措施有错误的,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可以向作出强制措施的行政机关申请国家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三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行政强制措施做错了如何处理”问题进行的解答,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强制措施有错误的,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可以向作出强制措施的行政机关申请国家赔偿。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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