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申请条件: a) 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设施设备,提供的文化产品内容应当符合文化产品生产、出版、进口的规定;b) 歌舞娱乐场所消费者人均占有使用面积不得低于1.5平方米(农村地区除外),游艺娱乐场所的使用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使用面积不包括办公、仓储等非营业性区域; c) 符合国家治安管理、消防安全、环境噪声等相关规定; 申请条件依据: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8号,2016年修订)第5条、第6条、第7条、第12条;
二、办理材料
三、办理流程
纸质审查——现场踏勘——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或专家评审——形式审查
四、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天津市河北区昆纬路39号
五、办理时限
承诺期限:3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河北区审批局
七、办理费用
是否收费
此项无需收费
八、法律依据
《娱乐场所管理办法》(文化部令第55号)第十五条;《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8号,2016年修订)第十二条
文章来源:天津市政务服务网(http://hbqzwfw.t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