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苏州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出资购买二手房的,可申请公积金贷款。职工本人与配偶、父母(含公、婆或岳父、岳母)、子女(含媳妇、女婿)共同出资购买住房的,可共同申请一笔公积金贷款。借款申请人的配偶、其他住房共同买受人及其配偶应当作为共... 想要了解更多关于苏州住房公积金二手房贷款条件是什么的知识,跟着华律网小编一起看看吧。
借款申请人和共同借款申请人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借款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在申请之日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申请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2)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3)首次或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
(4)购买苏州市范围内的自住住房,包括普通住房、联排别墅(屋)、酒店式公寓(70年产权);
(5)购买住房的首付款不低于住房总价(包括在购房合同〈协议〉中载明并计入住房总价的阁楼价款、精装修金额)的30%;
(6)能够落实贷款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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