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质押是对债务提供担保的方式之一,而在实践中债务违约是经常出现的,出现债务违约时,质权人可以通过行使质押权实现自己的债权,保障自己的利益,那么股权质押实现需要诉讼吗?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股权质押实现要不要进行诉讼
如果在股权质押的时候,质权人对股权质押进行强制执行公证的,就可以直接请求法院执行股权而不需要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七十一条 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物。
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质物。
质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出质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八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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