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是非常重要的一种标识,商标想受法律的保护就需要申请注册,而商标注册是需要满足一定条件的,需要与其他的商标有显著的区别和特征,那么商标缺乏显著特征的表现及危害?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商标缺乏显著特征有什么表现及危害

商标是用于识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对于商标的识别作用,在我国商标法中系采取类似“概括授权”加“例外排除”的方式予以规定。一方面,我国现行商标法第八条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均可作为商标申请注册;另一方面,我国现行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以及“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也就是说,对于普通商标而言,特定标志只要不存在我国现行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涵盖的缺乏显著特征的情形,即可推定其具备显著特征。

我国现行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标志,指的是我国现行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与第(二)项以外的依照社会通常观念其本身或者作为商标使用在指定使用商品上不具备表示商品来源作用的标志,如过于简单的线条、普通几何图形,过于复杂的文字、图形、数字、字母或上述要素的组合等。不管其具体表现形态如何,对于“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标志而言,其本质仍然在于不能起到识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的作用。特定标志如果能够起到识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作用,则应该认定该标志具备申请商标注册的显著特征。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商标缺乏显著特征的表现及危害”问题进行的解答,商标法规定,依照社会通常观念其本身或者作为商标使用在指定使用商品上不具备表示商品来源作用的标志属于缺乏显著特征。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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