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1)在行驶证有效期内; 2) 车辆年检合格; 3) 按规定购买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 4) 车辆持有在有效期内的绿色环保标志; 5) 单位(个人)营业执照、经营合同; 6) 申请车辆须无交通违法未处理记录; 7)已办理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证》; 8)交警部门的检验报告单。
二、办理材料
加盖公章
加盖公章
加盖公章
加盖公章
加盖公章
加盖公章
原件
打印,须有申请单位盖章
辖区交警大队盖章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人信息登记:申请人登陆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网上注册个人信息,确认阅读协议,开通网上办事大厅个人账户。
2.申请:申请人根据办事需求在网上办事大厅找到相应事项提出申请,并上传电子化材料提交确认;需同时提供纸质材料的,根据提示到窗口提交或邮寄纸质材料。
3.受理:部门收到网上申请后对电子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格式的短信通知申请人审核结果;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告知不受理理由,申请人可在网上“个人中心”查阅审核进度及结果;申请人需要到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才正式受理的。
4.审查:办公室收到纸质材料并与网上材料核对无误后,在承诺时限内作出审查决定,予以通过的,签发通过决定,制作结果文书;不予通过的,通知申请人结果及原因。
取证:申请人根据短信提示在网上个人中心查阅办理情况,到窗口领取或邮寄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提出申请;
2.交警大队受理后对车辆进行查验,对车辆年审有效期、保险有效期进行审查,确定合格报3个工作日内提交至韶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秩序管理科;
3.韶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秩序管理科2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做出决定;
4.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按约定的方式通知申请人领取结果。
特殊环节
无
四、办理地点
乳城镇侯公渡泽桥村
五、办理时限
5 (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乳源瑶族自治县公安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
第四十九条 未经公安机关批准,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划定,并设置明显的标志。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