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合同是非常重要的一项民事活动,签订合同可以对合同当事人的利益进行保障,并且最大限度减少纠纷的出现,合同签订后可以解除的,那么先给付义务人怎么解除合同?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先给付义务人如何解除合同

先给付义务人通过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后,后给付义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先给付义务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六十七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第六十八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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