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工作的时候公司会给我们缴纳五险一金,其中就有失业保险。当你不幸失业了的时候,还能有一笔钱让你度过没有收入的那段艰难时光。保险其实就是这样一种东西,平时觉得没什么用,但是危难之处,它的作用才会显现出来。那么武汉办理失业保险要带什么材料呢?准备好材料后该怎么办理呢?华律网小编为您收集了以下相关知识,包括办理失业保险的流程及材料以及日后领取失业保险金该如何操作的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失业保险是什么?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用人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及国家财政补贴等渠道筹集资金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并通过专业训练、职业介绍等手段为其再就业创造条件的制度。

二、失业金发放标准

发放标准:最低工资标准的70%

武汉中心城区(含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1085元/月,东西湖等远城区调整为924元/月。

三、办理条件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缴费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备注: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四、办理材料

1、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半寸相片一张

3、已办理失业登记的《失业证》

4、原工作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或劳动争议裁决的证明材料

5、本人银行活期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五、办理流程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将失业人员名单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参加失业保险等有关材料。

2、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持本人身份证、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

3、社保经办机构自受理之日起10日内,对申领者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将审核结果告知失业人员本人。对符合领取失业保险条件的,发给《失业保险金发放开户通知单》;对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应说明原因。

六、办理时限及地址

办理时限:10工作日

办理地点: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保险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所以大家在日常生活中要多多关注失业保险方面的法律知识,以便我们在遇到此问题时,能从容应对。以上就是此次小编分享的全部内容,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方面的疑问,请咨询华律网,华律网一直在你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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