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2、是否符合国家、省级等有关规定和通知的要求。

3、是否按行业规程、规范编制。

4、资料是否完整、齐全。

二、办理材料

?

三、办理流程

1

受理

2

经济、技术、...

3

审查

4

审查

5

制证

本事项为原件预审事项,若您通过网上申请,最多到现场2次即可办结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须提前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行政审批专用章的《特殊环节所需时间通知书》

评审结论:符合、基本符合、基本符合(需现场复核)、不符合

申请、评审资料符合要求,现场评审结论正确

1、应当受理的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行政审批专用章的《决定受理通知书》 2、需要补正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一次补正通知书》 3、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不予受理通知书》

申请、评审资料符合要求,现场评审结论正确

1、应当受理的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行政审批专用章的《决定受理通知书》 2、需要补正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一次补正通知书》 3、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不予受理通知书》

1、应当受理的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行政审批专用章的《决定受理通知书》 2、需要补正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一次补正通知书》 3、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不予受理通知书》

四、办理地点

贵州省凯里市博南路5号5栋(凯里行政中心东昇荷香居)黔东南州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州水务局窗口,市内可乘1路、13路公交车在市政务中心站点下车。

五、办理时限

10 个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州水务局

七、办理费用

不涉及收费

八、法律依据

文章来源: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zegn.gov.cn/)

相关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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