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在外省市就业的本市户籍人员申请将失业保险转入本市发放的

二、办理材料

三、办理流程

申请人要求就业地失业保险机构将失业保险基金按照规定转入我市失业保险机构的银行账户中;——新区失业保险机构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收到的资金及缴费情况核定其应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

四、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

五、办理时限

承诺期限:5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滨海新区人力社保局

七、办理费用

是否收费

此项无需收费

八、法律依据

文章来源:天津市政务服务网(http://bhxqzwfw.tj.gov.cn/)

相关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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