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1)运输、携带的野生动物及其产品来源清楚; 2)运输、携带的目的和用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二、办理材料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林业局网址:http://www.dbly.gov.cn/提出申请,上传电子化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在1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当场出具《收件回执》或《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的,当场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在5个工作日作出审查决定意见,将初审意见连同申请材料报大埔县林业局野生动物检疫保护站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受理要求的,当场向申请人出具《受理回执》;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当场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梅州市梅州市大埔县行政服务中心林业窗口领证
本事项的窗口办理流程见图2《运输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出县境审批网上办理流程图》。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到梅州市大埔县行政服务中心林业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在1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当场出具《收件回执》或《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的,当场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意见,将初审意见连同申请材料报大埔县林业局野生动物检疫保护站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受理要求的,当场向申请人出具《受理回执》;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当场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梅州市大埔县行政服务中心林业窗口领证。
本事项的窗口办理流程见图1《运输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出县境审批窗口办理流程图》。
特殊环节
无
四、办理地点
大埔县湖寮镇五虎山庄县公共服务中心1楼林业局窗口
五、办理时限
5 (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大埔县林业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2001年)
第二十条 运输、携带、邮寄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必须申领运输证。出县境的,由县级以上保护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出省境的,由省保护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核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1989年)
第二十三条 运输、携带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出县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1992年)
第二十九条 运输、携带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出县境的,应当凭特许猎捕证、驯养繁殖许可证,向县级人民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批准。动物园之间因繁殖动物,需要运输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可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授权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