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因特殊情况确需在禁猎区狩猎的。须提供以下全部材料: 一、申请书。 二、证明申请人身份的有效文件或材料。 三、实施猎捕工作方案,包括申请猎捕的种类、数量、期限、地点、工具和方法。 四、证明其猎捕目的的有效文件和说明材料。 五、关于猎捕区域野生动物野外资源状况的报告,并经专家科学论证适宜猎捕。
二、办理材料
申请人签字或加盖公章。
申请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申请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申请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申请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人在网上办事大厅(http://wsbs.gddongyuan.gov.cn/portal/index.action)注册并登陆申办系统;
2.申请人在线填写业务表单或上传电子材料并提交申报;
3.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审查申请材料,材料齐全且符合受理范围的,予以接收;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受理范围的,提出意见并退回申请人申办系统。
4.事项承办单位依法审查申请材料,并提出审查意见。如果是不予受理或材料需要补正的,提出不予受理的原因或补正材料的意见并退回申请人申办系统;
5.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根据审查结果,开具受理通知书给申请人申办系统。
6.事项承办单位依法审批申请材料。
7.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通过自取或邮寄的方式把审批结果交给申请人。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人提交行政审批事项所需申请材料。
2.政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审查申请材料,材料齐全且符合受理范围的,予以接收;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受理范围的,退回申请人。
3.政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登记并开具材料接收通知书给申请人。
4.事项承办部门依法审查申请材料,并提出受理、不予受理或补正材料意见。
5.政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根据审查结果,开具受理、不予受理或补正材料料通知书给申请人。
6.事项承办部门依法审批申请材料。
7. 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源城区行政服务中心领取办理结果。
特殊环节
无
四、办理地点
东源县行政服务中心
五、办理时限
15 (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东源县林业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广东省第二批扩大县级政府管理权限事项目录(2011年)
全文条款 见表格
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二批)(2012年)
全文条款 见表格
《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2001年)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野生动物资源状况确定本地区的禁猎区、禁猎期,并报省保护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小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公园,以及其他野生动物主要生息繁衍场所列为禁猎区。 因特殊情况确需在禁猎区狩猎的,必须经县级保护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