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 1.取得企业法人资格; 2.有健全的培训机构和管理制度; 3.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教学人员和管理人员; 4.有必要的教学车辆和教学设施、设备和场地;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GB/T30340-2013)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30341-2013)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租用教练场地的,还应当持有书面租赁合同和出租方土地使用证明,租赁期限不得少于3年。
二、办理材料
本表用A4纸打印,表里内容语句要通顺,要求明确,字体规范打印,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表里内容认真规范填写,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表里内容认真规范填写,必须用钢笔填写,字迹工整。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证件两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复印件就盖“经核对与原件无误”,提供人签名与日期,原件核对后退回。
复印件需与原件核对无误,复印件就盖“经核对与原件无误”,提供人签名与日期,原件核对后退回。
复印件需与原件核对无误,复印件就盖“经核对与原件无误”,提供人签名与日期,原件核对后退回。
复印件需与原件核对无误,复印件就盖“经核对与原件无误”,提供人签名与日期,原件核对后退回。
属于驾培管理制度内容。驾培管理制度用A4纸双面打印,复印件就盖“经核对与原件无误”,提供人签名与日期原件核对后退回。
用A4 纸双面复印。复印件就盖“经核对与原件无误”,提供人签名与日期,原件核对后退回。核查原件后退回
用A4 纸复印,复印件就盖“经核对与原件无误”,提供人签名与日期,原件核对后退回。
属于驾培管理制度内容。驾培管理制度用A4纸双面打印,复印件就盖“经核对与原件无误”,提供人签名与日期原件核对后退回。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揭阳普宁分厅提出申请。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审查材料。对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提交全部补正申请资料的,在1日内向申请人出具《交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申请资料不齐全的,在1日内向申请人出具《交通行政许可申请补正通知书》,一次性告知需要补的全部资料;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当场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同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3.审查。申请受理的,在网站或办公场所公示5日,公示期间或结束后,审批股组织人员对申请人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许可的有关法定条件和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实地查验。
4.决定。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不许可决定,需延长许可时限的,经实施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0日,并向申请人送达《延长交通行政许可期限通知书》,告知延长期限理由;
5.领取结果。申请人到市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局服务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市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局窗口提出办理申请;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审查材料。对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提交全部补正申请资料的,在1日内向申请人出具《交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申请资料不齐全的,在1日内向申请人出具《交通行政许可申请补正通知书》,一次性告知需要补的全部资料;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当场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同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3.审查。申请受理的,在网站或办公场所公示5日,公示期间或结束后,审批股组织人员对申请人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许可的有关法定条件和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实地查验。
4.决定。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不许可决定,需延长许可时限的,经实施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0日,并向申请人送达《延长交通行政许可期限通知书》,告知延长期限理由;
5.领取结果。申请人到市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局服务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特殊环节
四、办理地点
普宁市流沙大道西18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
五、办理时限
5 (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普宁市交通运输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03年)
第四十条 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者应当对出站的车辆进行安全检查,禁止无证经营的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防止超载车辆或者未经安全检查的车辆出站。
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者应当公平对待使用站(场)的客运经营者和货运经营者,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道路运输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
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者应当向旅客和货主提供安全、便捷、优质的服务;保持站(场)卫生、清洁;不得随意改变站(场)用途和服务功能。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