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申请人满足以下全部条件的,可提出本行政许可申请: 已在测绘资质管理系统录入测绘单位。
二、办理材料
原件扫描
原件扫描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测绘地理信息监管与服务平台(东莞分厅)(网址:http://210.76.70.99/Default.htm)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5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到国土资源局办事大厅测绘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出具《受理回执》。
受理申请后,审查人员发现申请材料不符合法定形式而需要补正的,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补正,向申请人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载明材料补正要求。需要补正材料的,自申请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起,重新开始受理。
3.审批。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20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作出审批决定。符合条件的,出具《测绘作业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4.办结。工作人员制作证件,形成业务档案,告知申请人员事项办理情况。
5.领取结果。申请人到国土资源局办事大厅测绘窗口领取办理结果;或通过约定方式邮递办理结果。
本事项的网上办理流程见图2《丙级测绘作业证窗口办理流程图》。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国土资源局办事大厅测绘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受理申请后,审查人员发现申请材料不符合法定形式而需要补正的,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补正,向申请人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载明材料补正要求。需要补正材料的,自申请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起,重新开始受理。
3.审批。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20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作出审查决定。符合条件的,出具《测绘作业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4.办结。工作人员制作证件,形成业务档案,告知申请人员事项办理情况。
5.领取结果。申请人到国土资源局办事大厅测绘窗口领取办理结果;或通过约定方式邮递办理结果。
本事项的窗口办理流程见图1《丙级测绘作业证窗口办理流程图》。
特殊环节
无
四、办理地点
东莞市东城大道268号国土资源局办事大厅测绘窗口
五、办理时限
20 (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东莞市国土资源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2012年)
全文 详见附件--(表格)
测绘作业证管理规定(2004年)
第三条 国家测绘局负责测绘作业证的统一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测绘作业证的审核、发放和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可将测绘作业证的受理、审核、发放、注册核准等工作委托市(地)级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2017年修订)(2017年)
第三十一条 测绘人员进行测绘活动时,应当持有测绘作业证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测绘人员依法进行测绘活动。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