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包括:
a)具有本市户籍;
b)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c)取得本市核发的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d)无交通肇事、危险驾驶、暴力犯罪记录,无吸毒和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e)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f)身体健康;
g)经指定考试机构考试合格;
h)5年内没有被吊销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记录;
申请条件依据:
《天津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津政办发[2016] 112号)第15条
数量限制
0
二、办理材料
三、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形式审查——决定——纸质审查
流程图
四、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B厅77、78号窗口
五、办理时限
承诺期限:10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市交通运输委
七、办理费用
是否收费
此项无需收费
八、法律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第412号令)第112项
文章来源:天津市政务服务网(http://zwfw.t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