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申请条件包括: a) 取水许可证有效期限一般为5年,最长不能超过10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取水单位或个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45日前向原审批机关提出申请,原审批机关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延续是决定。 b) 取水期满,取水许可证自行失效。需要延长取水期限的,应当在距期满45日前向原批准、发放取水许可证部门提出申请。水行政主管部门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日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

二、办理材料

三、办理流程

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或专家评审——形式审查——纸质审查

四、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天津市津南区八里台镇农业科技园区科技大道9号津南区行政审批局

五、办理时限

承诺期限:7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津南区审批局

七、办理费用

是否收费

此项无需收费

八、法律依据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2006年)第25条

文章来源:天津市政务服务网(http://jnqzwfw.t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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