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申请省管权限医疗机构内医师执业证书核发(首次注册),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取得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并获得《医师资格证书》; 2、被省卫生计生委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聘用。

二、办理材料

现场提交完整纸质文件。

现场提交两张照片(不包括申请表中需贴的照片)。

现场交原件。

现场交复印件

现场交原件。以下情形需现场交医师执业证书原件:1、执业助理医师申请升级注册执业医师的;2、省内变更主要执业机构;3、跨省增加执业机构;4、变更进入规范化培训基地。

现场交原件。以下情形需现场交由我省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或拟申请执业范围相适应的二级以上专科医院出具的证明原件:1、获得医师资格后二年内未注册者;2、中止医师执业活动二年以上者;3、或者《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不予注册的情形消失的医师申请注册时。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登录“广东省卫生计生委网上办事大厅网站”(网址:http://wsbs.gdwst.gov.cn)。阅读办事指南,在线填写业务表单及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

网上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材料不全或是不符合法定格式的以短信方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在5个工作日内补正资料,逾期不补正的,做退件处理;受理后不通过的以短信通知申请人《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受理通过的,在20个工作日完成审批。

3.获取办理结果

审批不通过的,短信告知申请人审批结果,领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审批通过的,短信告知申请人审批结果,办证大厅5日内制作证书,申请人带齐网上提交的申请资料到办事大厅领取《医师执业证书》或《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表》。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人通过现场提出本事项的申请的,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本事项受理范围和申请材料目录在广东省卫生计生委网上办事大厅网站(网址:http://wsbs.gdwst.gov.cn)上公开,供申请人下载打印,同时在受理窗口可提供行政审批申请书的纸质文本和示范文本供申请人索取。办证大厅应对行政审批申请书、相关申请材料、接收时间予以登记并提供申请编号。

2.受理

实施机关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据申请材料形式标准和申请材料目录,对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申请材料符合受理条件的,办证大厅应予以受理,并出具送达受理决定书,申请不被受理的,办证大厅应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并送达。

3.获取办理结果

申请人也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查询。窗口查询(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76号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证大厅)、电话查询(电话:020-84469270)和 网上查询(网址:http://wsbs.gdwst.gov.cn)

特殊环节

无

四、办理地点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76号二楼全窗口

五、办理时限

5 (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1999年)

第八条 国家实行医师资格考试制度。医师资格考试分为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医师资格统一考试的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医师资格考试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1999年)

第十三条 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除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准予注册,并发给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医师执业证书。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可以为本机构中的医师集体办理注册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1999年)

第十七条 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应当到准予注册的 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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