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二、办理材料
三、办理流程
1
2
审查
3
决定
本事项为原件预审事项,若您通过网上申请,最多到现场2次即可办结 ,承诺时限999个工作日
所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符合本办事指南中所列明的申请材料的种类、数量和形式要求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1.所提交的申请符合规定的条件。2.所提交的申请不符合规定的条件。
1、符合条件。2.不符合条件。
按审查意见作决定
1.符合条件:公示通过后发放2.不符合条件的不发放。
四、办理地点
各普通高中学校
五、办理时限
该事项没有承诺时限
六、办理机构
六盘水市教育局
七、办理费用
不涉及收费
八、法律依据
文章来源: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zeg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