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各残疾类别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重度残疾人。
二、办理材料
三、办理流程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会救助窗口依据天津市数字民政数据信息、天津市残疾人证管理系统数据作息进行核实,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初审工作。初审合格后,报送区民政局。——由残疾人本人、法定监护人、法定关系人,所在村(居)委员会或其他委托人代理向户籍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审定。区民政局审定,会同区残联将合格人数及发放金额等信息报送市民政局和市残联。
四、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
五、办理时限
承诺期限:5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滨海新区民政局
七、办理费用
是否收费
此项无需收费
八、法律依据
《天津市民政局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完善我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通知》(津民发【2016】7号)
文章来源:天津市政务服务网(http://bhxqzwfw.t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