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1)因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对城市绿地布局进行调整的。 2)因市政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需要调整的。 3)因重大工业投资、技术改造需要调整的。 4)征得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批。 5)有绿化专家评审论证结论。 6)工程由有城市园林绿化资质的单位实施。 7)由城市规划部门按调整城市规划的原则,补偿同等面积同等质量的绿地。
二、办理材料
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主管部门公章
需要举行听证的要提供听证会议材料
现状图能进行现场范围准确定位,同一行政许可由多地段组成的须分别具体标明地点、面积、范围等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河源市龙川分厅”(http://wsbs.longchuan.gov.cn/portal/index.action?gdbsTokenId=&gdbsAccessToken=)提出申请,在线填报申请材料。
2.受理人员网上校验申请材料,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作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电子版《申请受理决定书》;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出具电子版《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需要补正的,出具电子版《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申请受理。申请人可在网上个人中心查看和打印《申请受理决定书》《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3.审批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自正式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符合条件的,出具批准文书或许可证书;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并出具电子版《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材料后重新申请受理。申请人可在网上个人中心查看办理情况。
4.申请人根据短息提示在网上个人中心查阅办理结果,通过自取或邮寄的方式取得相关文书。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窗口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人员校验申请材料,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作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出具《申请受理决定书》;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出具《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需要补正的,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材料后重新申请受理。申请材料可当场更正的,申请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批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符合条件的,出具批准文书或许可证书;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并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材料后重新申请受理。
4.送达人员告知申请人办理结果。申请人通过自取或邮寄的方式取得批准文书(许可证书)或《不予许可决定书》。
特殊环节
无
四、办理地点
龙川县老隆镇东风东路老一中对面行政服务中心
五、办理时限
20 (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龙川县城市管理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2000年)
第十五条 城市绿化规划、城市各类绿地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工程设计方案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报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有关部门方可办理报建手续。
经批准的城市绿化规划和城市各类绿地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工程设计方案,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设计方案的,应当经原审批部门批准。
《城市绿化条例》(1992年)
第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改变城市绿化规划用地性质或者破坏绿化规划用地的地形、地貌、水体和植被。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