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四会市遗失或损毁助产技术服务、结扎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的技术人员
二、办理材料
需用人单位盖章
遗失的需要提交
破损的,需提交(原件)及破损原因说明(加盖单位公章)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肇庆四会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3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申请预受理通知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而需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的,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材料并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不动产登记受理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出具正式的《申请受理通知书》。
3.审查。正式受理后,审查人员10个工作日内对材料进行审查,申请材料合格的,上报局领导核定;申请材料不合格的,通知申请人补正或者退件。
4.决定。局领导结合提出的审查意见以及上报的相关文件3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在2个工作日内出具《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不予通过的,在2个工作日内出具《不予通过通知书》。
5、领取结果。通知申请人到窗口领取或邮寄《母婴保健考核合格证书》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行政中心综合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1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申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申请人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而需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的,当场(1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材料并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10个工作日内对材料进行审查,申请材料合格的,上报局领导核定;申请材料不合格的,通知申请人补正或者退件。
4.决定。局领导结合提出的审查意见以及上报的相关文件3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在2个工作日内出具《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不予通过的,在2个工作日内出具《不予通过通知书》。
5、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特殊环节
无
四、办理地点
四会市东城街道广场北路五馆首层
五、办理时限
15 (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四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2001年)
第三十七条 医疗、保健机构应当根据其从事的业务,配备相应的人员和医疗设备,对从事母婴保健工作的人员加强岗位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并定期对其进行检查、考核。医师和助产人员(包括家庭接生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技术操作规范,认真填写各项记录,提高助产技术和服务质量。助产人员的管理,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执行。从事母婴保健工作的执业医师应当依照母婴保健法的规定取得相应的资格。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1995年)
第十五条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和《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家庭接生员技术合格证书》遗失后,应当及时报告原发证机关,并申请办理补发证书的手续。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