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1)有固定的动物诊疗场所,且动物诊疗场所使用面积符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 (2)动物诊疗场所选址距离畜禽养殖场、屠宰加工场、动物交易场所不少于200米; (3)动物诊疗场所设有独立的出入口,出入口不得设在居民住宅楼内或者院内,不得与同一建筑物的其他用户共用通道; (4)具有布局合理的诊疗室、手术室、药房等设施; (5)具有诊断、手术、消毒、冷藏、常规化验、污水处理等器械设备; (6)具有1名以上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7)具有完善的诊疗服务、疫情报告、卫生消毒、兽药处方、药物和无害化处理等管理制度。 (8)动物诊疗机构从事动物颅腔、胸腔和腹腔手术的,除具备以上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①具有手术台、X光机或者B超等器械设备;②具有3名以上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二、办理材料
填写内容真实无误
合同真实有效
填写内容真实无误
证件真实有效
证件真实有效
填写内容真实无误
填写内容真实无误
小一寸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按照办证类型,准备相关材料。申请人在网上办事大厅提出申请。
2.受理。申请人在网上办事大厅提出申请,受理人员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受理,要求申请人在2个工作日内到县畜牧兽医局办证窗口(畜牧兽医股)提交纸质材料。受理人员当场对提交的纸质材料进行审核,并口头告知受理结果。如提交资料齐全且真实无误,则接受受理;如资料不齐全或存在造假等情况,要求补正材料,并确保资料真实无误。
3.审查。受理后,县局动物卫生防疫条件验收小组到现场审验。对符合审批条件的,准予办理《动物诊疗许可证》;不符合审批条件的,不予办证,告知申请人不予办证的原因。
4. 领取结果。由县畜牧兽医股办证窗口电话通知申请人前来领取《动物诊疗许可证》。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按照办证类型,准备相关材料。申请人将相关材料交县畜牧兽医局办证窗口。
2.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交县畜牧兽医局办证窗口,受理人员当场对提交的纸质材料进行审核,并口头告知受理结果。如提交资料齐全且真实无误,则接受受理;如材料不齐全或存在造假等情况,将材料退回申请人,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并确保资料真实无误。
3.审查。受理后,县局动物卫生防疫条件验收小组到现场审验。对符合审批条件的,准予办理《动物诊疗许可证》;不符合审批条件的,不予办证,告知申请人不予办证的原因。
4.领取结果。县畜牧兽医局办证窗口(畜牧兽医股)电话通知申请人前来领取《动物诊疗许可证》。
特殊环节
无
四、办理地点
惠东县惠东大道290号(惠东义乌小商品批发城对面)
五、办理时限
20 (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惠东县畜牧兽医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5(2015年)
第五十一条 设立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机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申请动物诊疗许可证。受理申请的兽医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发给动物诊疗许可证;不合格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