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具有法定资格,且一般应持有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件,符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办理材料
需办理停用、报废、注销、过户的,须提交原件,盖公章;申请人为个人的,签名盖指印
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使用单位公章,须向登记机关提交纸质材料。
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使用单位公章,须向登记机关提交纸质材料。
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使用单位公章,须向登记机关提交纸质材料。
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使用单位公章,须向登记机关提交纸质材料。
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使用单位公章,须向登记机关提交纸质材料。
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使用单位公章,须向登记机关提交纸质材料。
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使用单位公章,须向登记机关提交纸质材料。
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使用单位公章,须向登记机关提交纸质材料。
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使用单位公章,须向登记机关提交纸质材料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本部门未开能网上办理业务。
窗口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说明:
1、申请人根据“申请材料清单”的要求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2、办理机关初步审查。
3、申请人登录外网:http://wsbs.gdqy.gov.cn/portal/serviceSubject/formView.seam?serviceSubjectId=10098400300730004913441800&cid=664794
录入申请设备信息和资料并提交,存在客观困难不能网上提出申请的,可到窗口现场进行网上申报,届时由窗口工作人员为其提供指导及帮助。
4、办理机关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对于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机关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5、办理机关对已受理的业务申请,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和发证。对于不予登记的,出具不予登记的决定,并一次性书面告知不予登记的理由。
特殊环节
无
四、办理地点
英德市行政服务中心六楼603室
五、办理时限
15 (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英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2015年)
第二十八条 特种设备因故停用的,使用管理人应当确保停用设备不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并在显著位置设置停用标志。停用半年以上的,应当向原负责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停用手续。
启用已办理停用手续的特种设备,应当办理启用手续;启用已停用一年以上或者已超过原检验有效期的特种设备,还应当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申请检验。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