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病员及家属和医疗单位对医疗事故或事件的确认和处理有争议时,可提请当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
二、办理材料
三、办理流程
第一步:当事人向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提交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书; 第二步: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津南区医学会组织开展鉴定工作; 第三步:医学会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组织鉴定工作,并制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四、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
五、办理时限
承诺期限:5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津南区卫计委
七、办理费用
是否收费
是
收费标准及依据
市级每例3500元,区级每例3000元
八、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一条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1号)第二十条
文章来源:天津市政务服务网(http://jnqzwfw.t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