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1.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 2.家庭上年人均月收入低于3050(含); 3.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在9平方米(含)以下; 4.家庭人均财产低于5万元(含); 5.未享受其他方式住房保障政策。

二、办理材料

三、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人携带材料去街道申请 第二步:民政局审核收入财产 第三步:房管局核查住房面积 第四步:市局核查 第五步:核查合格发证

四、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

五、办理时限

承诺期限:5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河北区房地产管理局

七、办理费用

是否收费

此项无需收费

八、法律依据

《天津市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操作程序》(津国土房保【2013】284号);《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加强住房保障“三种补贴”管理工作的通知》(津国土房发【2016】12号等文件;《关于廉租住房保障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津国土房保【2013】261号

文章来源:天津市政务服务网(http://hbqzwfw.tj.gov.cn/)

相关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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