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a)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货运站房、生产调度办公室、信息管理中心、仓库、仓储库棚、场地和道路等设施,并经有关部门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b)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安全、消防、装卸、通讯、计量等设备; c)有与其经营规模、经营类别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d)有健全的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注1:与经营规模相适应是指:按照实际面积需要配备办公用房和设施,例如1万平米需要2间货运站房……..; 注2:与经营类别相适应是指:相关管理和技术人员属于道路货运站(场)的业务范畴。" 申请条件依据包括:《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第34号2016年)第7条

二、办理材料

三、办理流程

形式审查——纸质审查

四、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宁河区芦台镇行政审批中心

五、办理时限

承诺期限:1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宁河区审批局

七、办理费用

是否收费

此项无需收费

八、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406号,2016年修订)第40条。

文章来源:天津市政务服务网(http://nhqzwfw.t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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