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本中心存档人员、本中心存档单位

二、办理材料

三、办理流程

办事人带就.失业证、身份证、存档证,到红桥区人力保服务中心三楼三号窗口办理。

四、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

五、办理时限

承诺期限:5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红桥区人力社保局

七、办理费用

是否收费

此项无需收费

八、法律依据

《天津市劳动局关于加强企业流动人员、社会失业人员和外商投资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津劳力【1997】第132号

文章来源:天津市政务服务网(http://hqqzwfw.t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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