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1.具备国内公民申办福利机构(申请筹办)申请条件的企业。 2.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 1)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必备的生活设施及室外活动场地; 2)符合国家消防安全和卫生防疫标准,符合《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和《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 3)有与其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开办经费; 4)有完善的章程,机构的名称应符合登记机关的规定和要求; 5)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和服务人员,医务人员应当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资格条件,护理人员、工作人员应当符合有关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二、办理材料
业务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按表格要求填写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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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肇庆市怀集分厅(http://wsbs.huaiji.gov.cn/),查询需要办理的事项,核对办理条件,满足条件的在线提出申请并上传电子材料。
2.预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5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预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正式受理: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纸质材料到县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
4.审查:审批单位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承诺时限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结果文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5.发证: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县行政服务中心出证窗口自取或邮寄的方式领取结果文书或《不予通过决定书》。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县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综合窗口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审批单位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承诺时限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结果;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发证: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县行政服务中心出证窗口自取或邮寄的方式领取结果或《不予通过决定书》。
特殊环节
无
四、办理地点
怀集县怀城镇金鸡头怀高路金鸡加油站斜对面县行政服务中心大厅
五、办理时限
15 (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怀集县民政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的实施细则(2014年)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管理,促进养老机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民政部《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民政部令第48号)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细则。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的实施细则(2014年)
第十三条 许可机关应当对申请人筹办养老机构,在设立条件、提交材料等方面提供指导和支持。申请人要求政府提供养老机构建设优惠政策的,许可机关在对其筹建养老机构可行性论证的基础上,可以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或函件。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的实施细则(2014年)
第十九条设立许可证应当载明机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服务范围、证书编号、有效期限等事项。证书编号应当按照《广东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设置证书编号的通知》(粤民办函〔2014〕6号)规定填写。设立许可证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设立许可证的式样由国务院民政部门统一规定,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统一印制。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