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辖区内常住的孕产妇
二、办理材料
三、办理流程
1.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生育登记证明到所在的卫生院 2.空腹检查 3.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 4.按流程接受服务
四、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
五、办理时限
承诺期限:5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津南区卫计委
七、办理费用
是否收费
此项无需收费
八、法律依据
《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市残联关于印发天津市2016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和天津市2016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与标准的通知》(津卫基层〔2016〕342号)
文章来源:天津市政务服务网(http://jnqzwfw.t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