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辖区内常住的孕产妇

二、办理材料

三、办理流程

1.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生育登记证明到所在的卫生院 2.空腹检查 3.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 4.按流程接受服务

四、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

五、办理时限

承诺期限:5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津南区卫计委

七、办理费用

是否收费

此项无需收费

八、法律依据

《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市残联关于印发天津市2016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和天津市2016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与标准的通知》(津卫基层〔2016〕342号)

文章来源:天津市政务服务网(http://jnqzwfw.tj.gov.cn/)

相关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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