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1、市内六区、环城四区、两区三县及滨海新区非农户籍 及非农集体户籍; 2、单人户:未婚: 男孩满25周岁,女孩满23周岁 丧偶和离异视为单人申请,离婚需满一年。申请人名下无房产(包括私产、公产、企业产)。年收入不超过6.75万元,财产不超过13万元。 3、家庭户:申请人及申请家庭成员名下住房总建筑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2人户家庭成员上一年总收入不超过13.5万元,3人及以上家庭成员上一年人均收入不超过4.5万元;2人户家庭财产人均不超过13万元,3人户家庭财产人均不超过11万元,4人及以上家庭财产人均不超
二、办理材料
三、办理流程
申请人户籍地区住保中心受理→初审→开具收入核查单→申请人持单至所在街道办事处核查(收入财产)→区民政局复核(收入财产)→区住保中心媒体公示→核发资格证明
四、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
五、办理时限
承诺期限:40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红桥区房管局
七、办理费用
是否收费
此项无需收费
八、法律依据
《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审核有关问题》(津国土房保【2013】281号);《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印发规范限价商品住房管理有关意见的通知》(津国土房发【2017】12号)
文章来源:天津市政务服务网(http://hqqzwfw.t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