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就业提档:本中心存档人员 退工退档:本中心单位存档人员
二、办理材料
三、办理流程
就业提档:带就.失业证、存档证、提档函或商调函换内部提档信,到红桥区人力保服务中心三楼四号窗口办理。——退工退档: 用人单位带《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退工花名册》(津劳登字8号表,简称8号表)到红桥区人力保服务中心三楼十号窗口办理。
四、办理地点
办理地点:
五、办理时限
承诺期限:5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红桥区人力社保局
七、办理费用
是否收费
此项无需收费
八、法律依据
《关于规范劳动就业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津劳办【2005】225号
文章来源:天津市政务服务网(http://hqqzwfw.tj.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