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省、市卫生计生委(局)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务人员
二、办理材料
需同时在网上提交PDF格式的资料
需同时在网上提交PDF格式的资料
需同时在网上提交PDF格式的资料
需同时在网上提交PDF格式的资料
需同时在网上提交PDF格式的资料
需同时在网上提交PDF格式的资料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或企业根据办事需求在网上办事大厅找到相应事项提出申请,并上传电子材料提交确认。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1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的,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审查岗人员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连同申请材料转报决定岗人员作出审批决定。
4.获取办理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通过的,获得《准予许可证决定书》。不通过的,获得《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到登记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受理岗人员自收取申请材料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应当决定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如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有权更正人当场予以更正;如申请材料不齐全,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补正材料后重新受理;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程序的,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注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3.审查:审查岗人员自收到受理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详细的检查核验,并提出审查意见报决定岗人员审批。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通过的,获得《医师执业证》/出具《医师执业证批复文件》;不予通过的,获得《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特殊环节
无
四、办理地点
梅州市梅县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18号窗口
五、办理时限
10 (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梅州市梅县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1999年)
第八条 国家实行医师资格考试制度。医师资格考试分为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医师资格统一考试的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医师资格考试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1999年)
第十三条 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除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准予注册,并发给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医师执业证书。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可以为本机构中的医师集体办理注册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1999年)
第十七条 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应当到准予注册的 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