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根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第十条,本条例公布前的乡村医生,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后,继续在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 (一)已经取得中等以上医学专业学历的; (二)在村医疗卫生机构连续工作20年以上的; (三)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培训规划,接受培训取得合格证书的。
二、办理材料
纸质件加此件与原件相符
纸质件加此件与原件相符
纸质件加此件与原件相符
纸质件加此件与原件相符
纸质件加盖公章
纸质件加盖公章
纸质件加盖公章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
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湛江市徐闻分厅(http://xwbs.zjwsbs.gov.cn/portal/)。在线填报申请材料。
2.受理
网上核准通过后短信告知申请人通过受理。申请事项由徐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审批。
3.获取受理结果
行政审批决定作出后,办证窗口应于5日内制作《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盖好公章并发放证件。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
所有申请人均应通过网上办事大厅提交申请。来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申请人通过网络、信函或传真提交行政审批申请的,办证大厅应与申请人取得联系,并以短信的方式告知申请人通过网上办事大厅提交申请。
2.受理
自网上办事大厅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据申请材料形式标准和申请材料目录,对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申请材料符合受理条件的,办证大厅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决定书,同时以短信形式通知申请人,由申请人自行在网上办事大厅打印。申请不被受理的,办证大厅应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同时以短信形式通知申请人,由申请人自行在网上办事大厅打印。不予受理决定书的内容应包括不予受理的理由。因申请人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而需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的,受理人应当要求申请人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予以补正。申请人逾期不补正的,按不予受理程序处理。
3.审核
该审批事项已托徐闻县行政服务中心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受理初审,再由基妇科股长、分管局长、局长审批。
4.决定
徐闻县行政服务中心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服务窗口办事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通过或不通过的行政审批决定。如作出不通过的行政审批结论,应列出明确的理由。
5.证件制作
审批决定作出后,徐闻县行政服务中心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服务窗口应于5个工作日内制作《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盖好公章。
6.审批结果
自决定作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系统在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徐闻分厅(http://xwbs.zjwsbs.gov.cn)自动生成审批结果,并主动公开
特殊环节
无
四、办理地点
徐闻县红旗一路108号(旧保健院对面)
五、办理时限
15 (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徐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2014年)
第九条 国家实行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制度。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工作。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