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再注册办理条件: 1、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有效期(5年)满需要继续执业的乡村医生。 2、符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条件。
二、办理材料
交原件。
验原件,交复印件。
收回原件。
无。
无。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此事项不在网上办理。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江城区卫生计生局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5天内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当场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取证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 《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本事项的网上办理流程见图1《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再注册)窗口办理流图》。
特殊环节
无
四、办理地点
阳江市东风二路60号
五、办理时限
15 (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江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2014年)
第九条 国家实行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制度。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工作。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